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122

122.除上述原因外

122.除上述原因外,需要补充的是,在巨人里面,我们地球的居民和灵人与属世和外在的感官有关;这种感官是生命的内层终结并作为它们的共同基础而止于其上的终点。文字上的神性真理,就是我们所说的圣言也一样,它也是为了这个原因被赋予这个星球而非其它星球。由于主就是圣言,是其首先的和末后的,所以为叫一切事物都照次序存在,祂选择在这个星球出生,并变成圣言,正如约翰福音所写的那样:

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这道太初与神同在。万物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光,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从来没有人看见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翰福音1:1-4,14,18)

圣言是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而是出自主的神性真理。不过,这是一个很少有人理解的奥秘。圣言在字义上是属世的(AC 8783)。这是因为属世层是属灵和属天层止于其上的最低层,可以说是其它各层建于其上的根基。圣言的内在意义或属灵意义若离了外在意义或属世意义,就如同没有地基的房屋(AC 9430, 9433, 9824, 10044, 10436)。圣言是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而是出自主的神性真理(AC 2859, 4692, 5075, 9987)。万物都是藉着神性真理被创造和做成的(AC 2803, 2894 [原文2884], 5272, 7835 [或7678])。

属天的奥秘 #995

995.“都可作你们

995.“都可作你们的食物”表示人们将在这种享受中所获得的快乐。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每种享受不仅触动人,还像食物一样滋养他、维持他。没有快乐的享受不是享受,而是无生命的东西。享受从快乐中获得自己的存在并得其名。然而,快乐的性质决定了享受的性质。肉体和感官事物本身完全是物质的,无生命的和死的;但它们从源于按次序排列的内在事物的快乐中获得生命。由此清楚可知,内在事物的生命之性质决定了享受中所固有的快乐之性质,因为快乐拥有生命在里面。只有包含来自主的良善的快乐具有生命,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它从良善本身的生命中获得生命。因此,经上在此说“凡活着的爬行物,都可作你们的食物”,也就是说,可作为享受。
有些人认为,想要在来世幸福,就不应沉浸于肉体和感官的享受,而是要放弃这一切。他们声称,追求肉体和世俗的东西会妨碍人,阻止他过属灵的天堂生活。但那些如此思想,并且活在世上时自愿过悲惨生活的人,对事情的真相知之甚少。从来没有人被禁止拥有肉体和感官的享受,也就是拥有土地和财富的享受;在政府担任高级职务的享受;婚姻之爱,以及爱婴儿和儿童的享受;友谊和社交的享受;听觉享受,或甜美歌曲和音乐的享受;视觉享受,或多种多样的美丽事物的享受,如优雅合身的衣服,漂亮精致的房子和家具,美丽的花园,等等,它们的形状和色彩和谐搭配在一起给人带来快乐;嗅觉享受,或馨香气味的享受;味觉享受,或营养美味的食物和饮品的享受;触觉享受。事实上,如前所述,这一切都是来源于内在情感的最外在或肉体情感。
内在情感是活的,都从良善和真理中获得快乐;而良善和真理则从仁和信中获得快乐,仁和信反过来又从主,因而从生命本身那里获得快乐;这就是为何情感和由此而来的享受是活的。由于真正的享受有这样的源头,所以任何人都决不可否认它们。事实上,当它们来自这个源头时,它们的快乐远远超越不是来自这个源头的快乐;相比之下,后一种快乐是污秽的。以婚姻之爱的享受为例,当这些享受来源于真正的婚姻之爱时,它们远远超越不是来自这个源头的享受,并且如此超越,以至于那些拥有真正婚姻之爱的人实际上就住在天堂般的快乐和幸福中,因为它是从天堂降下来的。属于上古教会的人都承认这一点。而通奸者从淫行中所获得的快乐对这些人来说如此可憎,以致他们一想到它就吓得发抖。这清楚表明凡不是从生命的真正源泉,也就是主那里降下来的快乐是何性质。
再说一遍,人决不可否认上述享受;事实上,它们非但不可被否认,反而当来自它们真正的源头时,它们第一次成为真实的享受。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很多人在世时拥有权力、地位和财富,富有肉体和感官的一切享受,如今就在天堂被祝福和幸福的人当中。对他们来说,如今内在的快乐和幸福是活的,因为它们来源于仁之良善和对主的信之真理。由于幸福和快乐来源于仁和对主的信,所以他们从功用的角度,也就是他们的目的来看待他们的一切享受。对他们来说,功用本身最令人快乐,他们的享受中所固有的快乐由此而来(参看945节中所记载的经历)。

属天的奥秘 #9824

9824.“以弗得”

9824.“以弗得”表那里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内层事物就终止于其中。这从“以弗得”的含义清楚可知,“以弗得”是指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以弗得”之所以具有这种含义,是因为亚伦的圣衣代表属灵国度里在其适当次序中的神性真理(参看9522节);“以弗得”是这三样衣服的最外层;亚伦供祭司职分的衣服是以弗得、外袍和杂色内袍。最外在的事物不仅包含内层事物,而且内层事物还终止于其中。人体,因而众天堂也是这种情况,因为人体的各个方面都对应于众天堂。这同样适用于真理和良善,因为它们构成众天堂。
  由于以弗得代表主的属灵国度最外在的部分,所以它比其余的衣服更神圣,它上面是含有乌陵和土明的胸牌,来自神性的答复通过乌陵和土明给出。最外在的部分之所以比内在事物更神圣,是因为最外在的事物包含在其适当次序中的一切内层事物。它以一种如此完美的外在形式和关联包含它们,以致如果最外在的事物被拿走,内在事物就会分崩离析;因为内在事物不仅终止于最外在的事物,还一起存在于那里。这一事实是能被那些知道连续事物和同步事物是怎么回事的人认识到的;也就是说,按其适当次序行进并彼此跟随的连续事物仍一起存在于最后和最低层。以目的、原因和结果为例。在次序上目的是第一位的,原因是第二位的,结果是最后和最低的;因此,它们也一个接一个发展、行进。然而,原因同时显现在最后的结果里面;目的则如此显现在原因里面。所以结果是内层或在先事物的完成,内层或在先事物汇集在一起,并寄住在结果里面。
  人的意愿、思维和行为也是这种情况。意愿首先到来,思维其次,行为最后。行为也是结果,结果则拥有共存于它里面的两种在先或内层事物。因为行为在何等程度上包含此人的所思所愿,内层事物就在何等程度上包含在一种形式和关联中。这解释了为何圣言说,人照自己的行为或作为受审判,这意味着他将照他的思维和意愿受审判,因为这些就存在于他的行为里面,如同灵魂存在于它的身体里面。由于内层事物共存于最后和最低之物里面,故可知,如前所述,如果次序是完美的,那么最后和最低之物就视为比内层事物更神圣,因为内层事物的神圣完整或完全地存在于它里面。
  由于内层事物共存于最后和最低事物中,就像刚才所举的例子一样,即人的思维和意愿(或其属灵层面上的信和爱)共存于他的行为或作为里面,所以主爱约翰胜过其余的门徒,约翰也挨近祂怀里(约翰福音13:23; 21:20, 22)。这是因为这个门徒代表仁爱的行为(参看创世记18和22章序言,以及3934节)。由此也明显可知为何在一个完美次序中的最外在或最后之物比与它分离的单独的内在事物更神圣。因为当主存在于最后和最低之物里面时,祂同时存在于一切事物里面;当祂存在于最后和最低之物里面时,内层事物就一起被保持在其适当次序、关联和形式中,照主的美意而在祂的掌控和指引之下。这就是9360节所说的奥秘,如你所看到的。
  这就是以弗得因是主的属灵国度最后和最低的部分而被视为比属祭司职分的其它衣服更为神圣的原因。因此,以弗得是大祭司的祭服,由金线在蓝色、紫色、染过两次的朱红色和捻的细麻布中间织成(出埃及记39:3);但其余的祭司则穿着细麻布的以弗得(撒母耳记上2:18; 22:18)。这解释了为何“以弗得”表示一个祭司的全部祭服,又为何经上说他“穿着以弗得”,以此表示他是一个祭司(撒母耳记上2:28; 14:3)。这也解释了为何胸牌系在以弗得上,又为何通过上面的乌陵和土明给出答复。也就是说,这件祭服是主的属灵国度最低部分的一个代表;从神来的答复就呈现在最后和最低的事物中;事实上,它们经过了一个接一个的一切内层事物,在最后和最低事物中将自己表明出来,因为它们在那里终止。当祭司穿上以弗得时,答复就会给出,这一点从撒母耳记上(23:6-13; 30:7, 8)明显看出来,也可见于何西阿书:
  以色列人也必多日独居,无君王、无首领、无祭祀、无柱像、无以弗得、无家中的神像。(何西阿书3:4)
  “家中的神像”表示来自神的答复,因为在过去,答复通过它们给出(撒迦利亚书10:2)。此外,在原文,“以弗得”一词源自“包裹一切内层事物”这一词根,这从这个词(出埃及记29:5; 利未记8:7)的含义明显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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